病人權益及責任

本病人權利文件綜合了聯合委員會的規定;加州行政法規第22篇第70707項;健康和安全法令第1262.6,1288.4及124960項,及42 C.F.R. 第482.13項 (Medicare參與條件)。

病人的權益包括,但並不衹限於以下各項:

  • 享有優質周到、有禮及舒適的護理。您的文化背景、社會心理、精神、個人的價值觀、信仰及偏好亦獲得尊重。
  • 您入院後,院方應馬上通知您家人 (或您指定之代理人) 及主診醫生。
  • 知道主診醫生,其他參與治療的醫生及醫護人員的姓名及他們在醫療業務上的關係。
  • 您以您能明白的術語得知您的健康狀況,診斷,預後,治療過程,潛在之康復機會及護理結果(包括未預料到的結果)。你有權商討、參與制定及執行您的治療計劃。你有權討論在您的治療過程衍生之倫理問題,包括決定醫療方式所帶來之衝突解決、不進行復甦服務以及放棄或撤除維持生命治療。
  • 您對您的治療作出決定,並獲得建議之治療或程序的資料,以便作出「知情的同意」(informed consent)。除緊急情況外,此資料應包括程序或治療之說明,該治療在醫學上的重大風險,其它可選擇的治療過程或不治療,以及各自的風險,還有施行此程序或治療者的姓名。
  • 在法律淮許可的情況下範圍內,您有權要求或拒絕治療。然而,您無權要求進行不適當或無必要之治療或醫療服務。您有權不理會醫生之忠告而自行出院。
  • 如醫院或醫生對您的之治療進行人體實驗,應先讓您得知,您有權拒絕參與此類研究計劃。
  • 任何合理之服務要求可得到合理回應。
  • 適適當評估及管理您的痛楚、痛楚及舒緩痛楚措施的資料,以及參與疼痛管理的決定。如果你患有嚴重慢性頑固性之痛症,您有權要求或拒絕任何緩解疼痛的用藥程序,包括鴉片藥物。醫生可拒絕為鴉片藥物開處方,但必須提供有關其它治療嚴重慢性頑固性痛症之專科醫生的資料,其治療方法包括使用鴉片藥物。
  • 擬立醫療護理事前指示,這包括指定一個代表在你無法明白治療建議或無法傳達您的治療意願時幫助你。醫院工作人員或醫生將會按照您的事前指示來提供醫療照顧。所有替病人執行治療決定之代表同樣享有病人等同權益。
  • 個人私隱權應獲得尊重。病例討論、諮詢、檢查以及診療均應謹慎進行及保密。您有權知道其他人在場之原因。在進行檢查及討論病程治療前,您有權要求訪客離開。在半私家病房裡,將使用私隱布簾。
  • 所有關於您的治療及留院之通訊及記錄都應保密處理。您將會收到一份詳細解釋您的私隱權的「私隱權政策通知」,並說明本院可能怎樣使用及披露您「受保護的醫療記錄」。
  • 在有安全設置,及不受精神、身體、性或語言之虐待、疏忽照顧、剝削或騷擾下獲得治療。您有權享有保護和倡導的各種服務,包括向政府機關報告疏忽照顧或虐待事宜。
  • 免受員工為了強迫、處罰、圖方便或報復的目的而採取的任何形式的限制或隔離。
  • 獲得合理的後續護理,以及預先知道預約治療之時間、地點及提供醫療服務人仕之資料。
  • 醫生或其代表應告知您在出院後的繼續治療之要求及選擇。你有權參與制定及實施你的出院計劃。如果經您要求,一位朋友或親人亦可以得到這份資料。
  • 認識適用於您作為病人的醫院規定及政策。
  • 如果您有能力作決定時,你可指定你選擇的訪客,他們毋須與您有血親或姻親關係,但以下情況除外:
    • 謝絕探病期間。
    • 當院方持有理由相信某位訪客的出現會危及病人、院方職員以及其他院內訪客之健康或安全,或會顯著妨礙院方正常運作。
    • 您已知會醫院拒絕某位人仕之探訪。然而,院方可制定其合理之探訪限制,包括限制探訪時間及訪客人數。
  • 如果您缺乏能力決定誰可以探病時,院方應考慮到您的意願。考慮的方法會在醫院探訪規則中公佈。至少,院方將允許任何與您同住的人前來探訪。
  • 不論您以任何種形式支付醫療費用,您有權查詢醫療費用帳單並獲得解釋,無論您使用任何付款來源。
  • 不論性別、經濟狀況、教育程度、種族、膚色、宗教,祖先、原國籍、性取向或婚姻狀況或支付醫療費用來源,均有權享有這些權利。
  • 提出申訴。 如果您想向醫院提出申訴,您可以書面或致電:Chinese Hospital Patient Relations, 845 Jackson Street, San Francisco, CA 94133. 電話: 內線 2492 或 1-415-677-2492
  • 無論您是否使用醫院的申訴程序,都可向加州公共衛生部提出投訴, 350 90th Street, 2nd Floor Daly City, CA 94015. 熱線: 1-800-554-0353 及電話: 1-650-301-9971或致電: The Joint Commission Office of Quality Monitoring at 1-800-994-6610

作為一位東華醫院病人,我們期望您會:

  • 詢問您的醫生或護士有關治療是否會引起疼痛以及緩解疼痛的方法。
  • 與您的醫生或護士討論緩解疼痛的可選擇方案。
  • 與您的醫生或護士商討以制定緩解疼痛的方法。
  • 疼痛一開始時,請即告知醫生或護士以尋求止痛方法。
  • 協協助醫生和護士了解您疼痛的程度。
  • 若疼痛不能消除,應告知醫生或護士。
  • 如您對止痛藥物有顧慮,應告知醫生或護士。

病人應該儘量將目前身體不適之處、過去的疾病歷、住院、藥物、和其他有關健康狀況的資料, 正確及完整地向院方提供。如病情突有轉變,應向主診醫生匯報。病人有責任報告他們是否清楚理解醫療方案的預期過程及其目的。

病人 應該遵從由主診醫生所推薦的治療計劃。除此之外, 當護士及有關醫護人員實行協調的護理計劃,或執行主診醫生的指示,及實施醫院規定及條例時,病人亦應遵從他們的指示。病人有責任依時應診,如未能應約時,應通知醫生或醫院。

請明白您須對自己的決定及行為負責,包括拒絕治療或不遵從醫生的指示。東華醫院建議您與醫護人員討論或澄清任何疑慮或問題。

病人及訪客有責任遵守有關病人護理及行為的規定及條例。

病人及訪客有責任為其他病人和醫院工作人員的權利設想,以及協助的保持病房安靜、禁煙和控制訪客的數量。病人有責任尊重其他病人和醫院的財物。

東華醫院的服務聲明

東華醫院會尊重病人的「醫療照護事前指示」(「給醫生的指示書」或「醫療護理決定持續代理授權書」) 授權某位人仕代表病人作出治療決定。
本院不會有條件地提供醫療服務,亦不會基於有否執行「醫療護理事前指示」而歧視任何人仕。東華醫院遵守適用的聯邦民權法律規定,不因種族、膚色、民族血統、年齡、殘障或性別而歧視任何人。東華醫院不因種族、膚色、民族血統、年齡、殘障或性別而排斥任何人或以不同的方式對待他們。

不歧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