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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醫院是您的主診醫生因應您的病情而決定,他們會為您安排醫療護理、藥物治療及其它服務。

應帶備的物品

東華醫院會提供大部份你在住院期間所需的物品。除非醫生吩咐,否則您所有在家服食的藥物毋須帶進醫院。您只須帶備一張藥物名單,包括所有非處方藥物及草藥補充劑。

另如你有生死意願書、醫療護理決定代理授權書、或其它事前指示,請帶備影印本。

  • 保險證明或保單號碼
  • 社會安全號碼
  • 聯邦保健(Medicare)醫療卡或加州醫療補助(Medi-Cal)醫藥卡
  • 任何其它的醫療保險資料

不應帶備的物品

電器安全 – 私人電器不可在病人房間內使用。這些產品包括但不只限於電風筒、電鬚刨、收音機、電熱毯或手提暖爐等。只有使用電池的電子用品才允許在病房內使用,但充氧房間除外。

您的私人財物 – 院方不負責看管您置留在病房中的個人或貴重物品 ,所以請您把金錢、藥物、信用卡、銀包、首飾及手提電話等,都交給家人帶返家中。或請您的護士將它們寄存在醫院的保險箱內,您將會收到一張列出所有寄存物品的之收據。

眼鏡、假牙、助聽器 – 這些物件需要小心保管。你可以向您的護士索取一個放置假牙的膠盒。請不要將這些物件隨意放在膳食托盤內或擱置於床上,因為這些物件很容易在清理時遺失。醫院不會負責償還您所遺失的個人物品。